1月25日,河南省工信厅公告,为进一步推动河南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根据《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工业设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根据通知,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范围主要为河南境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高等院校),开展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和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产业园区,符合《办法》规定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
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省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
其中,各省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省直管县(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省级行业协会推荐数量分别不超过3家;省内高等院校设立有工业设计中心的可直接申报;申报工业设计产业园区数量不限。
根据《办法》,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三)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能力。
(四)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 15项以上。
(五)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据了解,对通过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认定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通过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并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