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易成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拟以20MW光伏项目设备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国银金融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期限10年;全资孙公司疏勒县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以20MW光伏项目设备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国银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10年;通能光伏、利能光伏拟与国银租赁就租赁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通能光伏、利能光伏按照约定向国银租赁分期支付租金。现公司拟为其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0年,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其相关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0年,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据公告披露,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7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8%。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平煤隆基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金额为3.34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封炭素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