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港股上市公司信阳毛尖发布公告称,就近日媒体对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之报导作出澄清。
信阳毛尖称,此前于2月2日发布公告,内容关于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牡丹江龙晋酒业有限公司收购北京耀莱龙微酒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北京耀莱龙微酒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龙商标于2012年开始使用,当时商标注册者为北京耀莱金榜酒业有限公司(「耀莱金榜」),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出品「成龙茅台酒」系列酒产品。
「成龙茅台酒」系列产品持续到2016年停止生产,之后耀莱金榜一直以销售「成龙茅台酒」的余下存货为主,截至本公告日期,该酒类产品现已全部售罄。于2020年2月耀莱金榜将全部已注册的商标(包括成龙商标)转让给北京耀莱龙微酒业有限公司。
信阳毛尖称,公司自2020年下半年起已从事酒类贸易业务,分别录得约港币6900万营业额及400万溢利,同时亦考虑“茅台”为国内驰名商标,为免引起误会或引起潜在法律诉讼,因此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的补充公告已说明公司的中文第二名称“中国国龙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认为新名称将更能反映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在信阳毛尖昨日发布的公告中也提到,公司未来将大力扩展酒业市场业务。此外,本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公告之收购亦有助拓展中国白酒市场业务。可见将来酒业收入将会成为本公司的主要收益。
此前于2月16日,信阳毛尖曾发布公告,拟将公司英文名称由“XinyangMaojianGroupLimited”更改为“ChinaDragonMoutaiGroupLimited”,并采纳“中国国龙茅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中文第二名称,以取代现有名称”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迅速引起舆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