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激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河南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要求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其中,民营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通知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原则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民营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凡进入民营企业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不限职称专业,比照同等级别可直接转评和申报晋升。
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上,通知要求评审标准要突出实际工作业绩与贡献,注重对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对论文不作要求,淡化奖项,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可采取评审、答辩、考核认定、考评结合等形式,提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同时,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要把好评审质量关,各级人社部门将对职称评审工作全程跟踪,从严查处材料造假、工作经历造假和暗箱操作等行为。(记者 韩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