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公务员考试打破35岁门槛” 一事激起社会广泛讨论。有网友提到,不少地区事业单位招考也有30岁的年龄限制,应一并放宽。
地方人社部门对于此类呼声都有何回应?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在对“建议河南事业单位招录岗位年龄适时调整为35周岁以下”网帖答复中,解释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落实用人单位招聘条件设置自主权问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照国家人社部第6号令“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要求,近年来,河南省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各地自行组织实施。各地在招聘实施过程中,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招聘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岗位匹配条件及要求自主设置,同时还要统筹考虑用人单位人才年龄结构,优化配置人才资源,合理选人用人。
这名网友指出,参照河南省临近省份,同样是人口大省的山东省和安徽省,这两省各地市区县的事业单位招聘一般是专本科生35周岁以下,而咱们省各地市区县的事业单位岗位大部分是限制为30周岁以下。随着就业压力增大,并结合退休年龄延迟、疫情和每年毕业生增多等因素,是否可以考虑我们省份事业单位招录时,岗位年龄也适时调整为35周岁以下,给年轻人一个更多的就业渠道。
放宽年龄设置有无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社厅此次介绍,为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就如何适度放宽年龄招聘问题,近年来,我们也在不断进行实践和探索。2016年省委组织部和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指出要科学设定资格条件。各地可以根据基层事业单位实际情况,采取适当降低县乡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放宽招聘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合理确定开考比例等措施,适当降低基层事业单位进人门槛,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2017年河南省委组织部和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放宽年龄,其中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其它非贫困县乡镇结合各地实际,可参照该《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