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省纪委“双规”1年零5个月后,濮阳市委原书记吴灵臣等来了法庭的审判。
4月26日,吴灵臣受贿案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吴灵臣被控在担任濮阳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环资工委主任期间,受贿人民币1574.3万元、美元19万元、欧元8000元。
吴灵臣资料图
2014年11月7日,河南省纪委发布消息:濮阳市原市委书记吴灵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系省纪委依据巡视发现的线索立案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1950年出生的吴灵臣是河南嵩县人,工作早期曾长期在洛阳耐火材料厂工作。1994年10月,吴灵臣任三门峡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97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
2001年12月,吴灵臣出任濮阳市委书记,任职长达10年。2010年10月,60岁的吴灵臣调至“二线”,先后担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环资工委主任。
2014年11月7日,河南省纪委发布消息,濮阳市原市委书记吴灵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吴灵臣是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问题后被省纪委立案调查。
《河南日报》曾报道,2014年,河南开展了两轮4个批次的集中巡视,共巡视了16个省辖市、12个省直单位、1个省管企业计29个市厅级单位和67个县(市、区),同时对上年巡视的开封市、濮阳市和兰考县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依据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省纪委对濮阳市委原书记吴灵臣、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雷凌霄等9名厅级干部立案调查。
被控受贿超千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 2002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吴灵臣利用其先后担任濮阳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人民币1574.3万元、美元19万元、欧元8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金水路观察”注意到,吴灵臣在2001年12月起任濮阳市委书记,也就是说,从担任濮阳市委书记后的第一年,吴灵臣就开始受贿了。
此外,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时间还可以看出,当调到省人大常委会后,退居“二线”的吴灵臣仍没有收手,他的受贿时间横跨他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全部任期,直至被“双规”,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各自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吴灵臣作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吴灵臣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各界群众8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