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印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18年,河南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5万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3000亿元。
实现“买全球、卖全球”目标
根据《方案》,我省将加快构建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关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新型监管服务模式,促进专业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外贸企业、工业企业、中小网商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建平台相互补充,B2B、B2C、O2O(线上线下)等多种业务模式共同推进,扩出口促转型,扩进口促消费。
按照计划,力争到2018年,培育5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10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设立100个省级公共海外仓,重点扶持1000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全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5000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3000亿元,实现一区多园、一园多点、多主体运行、多模式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新格局,总体发展水平居中西部前列,探索出在中西部地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实施跨境电商将分“三步走”
《方案》明确了我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实施范围,简单说就是三步走:立足郑州、梯次推进、带动全省。
根据《方案》,我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郑州市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第二阶段拓展到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洛阳、开封、南阳、焦作、三门峡、信阳、新乡市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第三阶段拓展到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全省其他地方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
构建“三个平台”、“七个体系”
为确保目标实现,《方案》提出,着力构建三个平台、七个体系。“三个平台”:一是“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河南省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河南电子口岸等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建立海关、税务、外汇、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务、工商、交通、邮政、金融、信用保险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二是“综合园区”发展平台。结合我省产业优势,采取一区多园、一园多点的布局方式,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三是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开展政府、高校、协会、企业合作,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培训基地。“七个体系”,分别是指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智能物流体系、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和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记者 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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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中国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主要包括以河南保税物流中心为核心区域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园区,及政府布局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新郑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航空一类口岸、铁路一类口岸、邮政口岸等区域。
发展历程
2012年5月,国家发改委在全国23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中,选择了5个城市开展试点,郑州是全国唯一的综合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
2015年7月,在2015年上半年全省商务运行发布会上,河南省牵头积极申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起草了申建总体方案。
2015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郑州期间,专程前往河南保税物流中心考察跨境电商公司。
2015年12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统筹推进申建工作。
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郑州等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2016年5月3日,河南省政府印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