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河南省集中爆发了多起投资担保公司“跑路”的案例,造成不少投资者血本无归,倾家荡产。可5年快过去了,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这主要是因为非法集资“游戏”的操纵者不断祭出骗人新花样,尤其是借助“互联网”金融等外衣,更具迷惑性。
非法集资有哪些“变异”,明显特征是什么?面对各种诱惑,市民应如何保持警惕?除了非法集资,郑州还有哪些典型经济犯罪案件?昨日,郑州警方在召开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新闻通气会对此进行了说明。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成经侦工作重点
昨日上午,郑州警方召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新闻通气会,同时还在绿城广场开展了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活动。
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奎业在会上通报称,2015年郑州市经侦部门共立案近两千起,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近千人,挽回经济损失20多亿。全年,严打侦办各类非法集资案,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百余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0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左右。
除此以外,郑州经侦还对涉及民生、社会关注的假冒伪劣犯罪和网上售假犯罪保持高压态势。2015年共侦破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近400起,抓获嫌疑人近500人,涉案金额近1亿元。另外,郑州经侦还全力推进“猎狐2015”抓捕境外经济逃犯转型行动,被公安部评为“猎狐2015”全国先进单位。
“2016年,郑州经侦将继续把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同时组织和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尤其是危害民生的‘食药环’案件和坑农害农案件,要露头就打……”李奎业表示。
3起典型经济犯罪案件,值得市民警惕
在会上,郑州警方还通报了侦破的多起经济犯罪案件,这些经济犯罪呈现出跨地区串联态势,以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服饰、商贸、传媒、贵金属等形式伪装,花样翻新。以下为警方通报3起案件的梳理:
1.侦破“e租宝”网络非法集资案件
2015年12月,郑州警方成功参与侦破一起“e租宝”网络非法集资案件。民警介绍,上海钰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通过组织公司员工发放钰城集团总公司印制的宣传页等形式,宣传推广e租宝投融资平台,招揽集资客户,并以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投资项目为借口,与客户签订固定期限的电子合同或纸质合同,许诺固定收益,通过互联网APP客户端吸收客户资金进入e租宝绑定的个人账户。“e租宝”网络非法集资案件是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的新型经济犯罪。
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张成伟说,“e租宝”案件,郑州共涉及1500多名受害者,涉案金额6000多万元,警方抓获“e租宝”郑州分公司涉案人员30多名。
2.跨境侦破承兑汇票诈骗案
2015年5月21日,郑州经侦部门将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戴某从香港遣返,成为大陆首例自中国香港遣返的外逃犯罪嫌疑人。据专案组民警介绍,60多岁的戴某系广东人,涉事郑州两家公司承兑汇票诈骗案件共600多万元。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由于急需资金,往往在兑付时间到期之前进行承兑汇票贴现或者用于质押融资,由于在银行贴现需支付一定的贴现利息,有一些公司和个人就用低于银行贴现利率的利息开展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买卖业务,这也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空壳公司以低息贴现为诱饵骗取企业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侦破“河南澳华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劳务输出案件
据警方介绍,河南澳华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不具备介绍人员出国务工的资格,却打着“技术签证+境外安排”的名义,介绍人员出国打洋工。可很多人缴纳了2万到3万元不等的中介服务费后,却一直无法出国。另外,该公司还涉嫌委托他人代为招收工人出国劳务,并承诺给予一定的抽成,使得规模迅速扩大。目前,该公司四川籍嫌犯已被警方抓捕归案。
非法集资出现“变异”,更具迷惑性
昨日,郑州警方以及工商、税务、银行等十多家部门在绿城广场举办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其中非法集资案件最受市民关注。
据警方披露,郑州市第一波担保行业被清退后,大部分从业者另辟蹊径成立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小额贷款、金融服务等公司继续从事民间借贷业务。另外,一些汽车租赁、物流、古玩、贵金属理财、矿产开发等多种公司也纷纷涉足民间借贷。令人担忧的是一些涉农企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实体也开始吸储,另外还有不少公司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行非法集资之实。其中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行为和汽车租赁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最具迷惑性。
近一年来,全国范围内利用P2P网络借贷从事非法集资的案件大量爆发,风险迅速蔓延。2015年底,郑州市立案侦查此类案件3起(e租宝、树诚、万鼎),同时受理了泛亚、中诚、JNS理财平台、聚宝金融理财、中州易贷、消费通等多起报案线索。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先注册成立公司,再以公司名义在互联网上组建网站,在网站上推出各类投资项目,采取夸大宣传及高额返利承诺,吸引社会公众注册成为会员,后通过网站进行投资。网站上提供的投资项目多有名无实,或以销售数量有限的商品掩人耳目,诈骗行为难以察觉。网站不需要会员操作而由公司代为管理,会员只需要购买投资项目,利用网银转账即可。此类案件参与人数众多,涉及地域广泛、电子数据量巨大,海量电子数据需要公安机关及时收集、统计、核实、甄别,侦办难度大、耗费警力、精力、财力。
另外,近年来,郑州市发生多起汽车租赁(服务)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郑州市公安机关现已立案侦查百年租车、金基汽车租赁2起案件。此类案件中,汽车租赁公司以多种掩人耳目的方式非法吸储。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贪一时便宜
昨日,在宣传日活动现场,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张铁岭向记者分析了目前非法集资犯罪在作案手段上出现的新特点,并给出了防范和提醒建议。
张铁岭分析说,通过梳理分析,当前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多以投资国家扶持项目、环保工程、房产开发、扶持小微企业等虚假名目,伪造相关手续、合同,使广大市民信以为真实施诱骗。也有一部分案件则是,犯罪嫌疑人以募集资金名义,将投资人吸纳为公司员工、会员,从心理上拉拢投资人,使其逐步放松警惕。还有一部分则是资金掮客利用“熟人”关系,向朋友、同学等鼓吹投资的低风险、高收益,并愿意以个人信用做担保,诱骗集资客户钱财。另外,随着当今网络众筹、电子支付的普及,不排除个别公司、企业利用互联网支付功能进行非法集资的可能。
“不管非法资金手法如何翻新,如何换包装换玩法,不管前期如何给予小恩小惠,其最终目的还是要骗取市民手中的本金,希望广大市民能提高警惕,不要被一时的眼前利益所迷惑。”张铁岭提醒说。线索提供闫亚平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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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经济犯罪,去年全国破案20.7万起
据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活动战果丰硕,去年破案20.7万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0余亿元。这是记者15日从“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上获悉的。
据公安部介绍,当前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国经济犯罪活动总体上仍处于高发态势,特别是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证券期货领域犯罪多发,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蕴涵的经济风险值得高度关注;假币、银行卡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发案量较大,犯罪手法不断翻新,迷惑性、欺骗性较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据介绍,公安机关下一步将继续保持对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严密防范并积极化解各类经济犯罪潜在风险,全力护航全面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