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李克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接受王四川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5月27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克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议案》,接受李克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克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此前,李克已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李克简历:
李克,男,壮族,1956年12月生,广西扶绥县人,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73.10——1976.0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知识青年大队插队,任生产队队长、大队干部;
1976.03——1977.05,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委干事;
1977.05——1979.09,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渠旧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9.09——1980.04,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委副书记;
1980.04——1982.08,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副科级干事,文体部(筹)负责人;
1982.08——1983.08,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委书记;
1983.08——1986.08,在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6.08——1987.11,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87.11——1991.08,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1.08——1992.08,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2.08——1993.06,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3.06——1995.12,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委书记、行署专员;
1995.12——1996.0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百色地委书记、行署专员;
1996.04——1996.09,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百色地委书记;
1996.09——1998.0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北海市委书记;
1998.01——2000.09,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1996.09—1999.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2000.09——2001.06,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06——2006.01,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
2006.01——2016.04,河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6.0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