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银行业协会官网9月7日的公告显示,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塑造共同价值观,加强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推动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经广泛征求和吸收会员单位意见,中国银行业协会修订了2007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明晰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并将名称变更为《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操守和准则》)。
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操守和准则》明确银行业协会建立违法违规违纪人员“黑名单”和“灰名单”,对纳入相关名单的人员实行通报同业、行业禁入等惩戒制度。
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高管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方面,该负责人表示,《操守和准则》的一大亮点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高管提出了“特别准则”。针对一些因机构风气不正、高管意识不足导致的行业乱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要“不得向特定关系人等提供高薪、职位职称”、破除“圈子文化”,要“关爱员工,严禁体罚、辱骂、殴打员工”“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等要求;对高管提出“带头遵守、模范践行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在战略制定和绩效管理等工作中融入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考量”“全面推动所在机构营造良好从业氛围和工作环境”等要求。(记者 孟凡霞 马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