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驻马店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企业上市挂牌专项奖励办法》的通知。
《办法》分为总则、支持范围和标准、申报要求和程序、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附则五部分内容。该《办法》明确了奖励支持范围,即:上市股改支持、企业境内上市支持、企业境外上市支持、企业挂牌支持、外地上市企业迁入支持、并购重组支持6个方面。主要有以下几大特点:
一是借鉴采用分阶段奖励。驻马店市企业在境外主板和境内上市交易的,受益财政采用分阶段奖励。例如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境外主板上市的,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上市交易两个节点,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上市交易后,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二是加大了企业上市奖励力度。例如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境内上市的,从以上市股改算起,市县两级财政资金奖励820万元,加上省级财政资金奖励可享受奖励资金1020万元。
三是新增了部分奖励内容。新增了上市股改、外地上市企业迁入支持、并购重组等三项奖励内容。分别最高给予2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
四是各项奖励政策更加完善。此前,驻马店市陆续出台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驻政〔2015〕65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补充意见》(驻政〔2016〕59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企业上市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驻政〔2018〕4号)、《关于加快产业强市建设的政策意见》(驻发〔2018〕7号)等文件对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均有涉及,不利于企业了解掌握,对采用红筹架构模式在境外上市财政资金奖励存在漏洞。此《办法》汇总完善了企业上市财政资金奖励政策,其他扶持政策按照原文件规定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