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21日至22日召开的全省矿产品行业贯彻《资源税法》辉县研讨会上获悉,河南省资源税从2016年的28.1亿元到2019年的68.9亿元,年均增长36%,自2009年以来,河南省累计代征矿产品资源税54亿元,年均增长30%。
矿产品资源点多面广、品目繁多,小、散、乱矿山资源税征收管理难度较大。我省坚持问题导向,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形成了“政府主导、数据管税、委托代征、税种联动”的资源税现代化治理新模式,堵塞了征管漏洞,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规范了矿产品行业税收秩序,促进了矿产品行业良性循环发展,形成了绿色税收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的新局面,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强劲动力。
据介绍,河南省着力转变税收征管仅是税务部门职责的观念,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建立起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税网络。数据显示,全省资源税从2016年的28.1亿元到2019年的68.9亿元,年均增长36%;自2009年以来,全省累计代征矿产品资源税54亿元,年均增长30%。
针对砂石、铝矾土等矿产品“高度分散开采、基本无账经营、税收管理困难”的局面,河南省委托矿产品行业代征矿产品资源税,探索出四种计征模式,即移动互联网计征、企业源头化计征、储料仓实时计征、自动化皮带生产线实时计征,实时掌握企业的交易数量、质量、价格和应纳税款,变手工结算为互联网结算,变线下交易为线上交易,有力保障了代征工作公开、透明、高效。2019年全省代征砂石、铝矾土等矿产品资源税11.2亿元,同比增长32%。(记者 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