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实施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组织实施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通知》指出,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培育多式联运大通道、大枢纽方向,研制多式联运标准方向,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方向,探索突破“一单制”方向。按照项目申报、评审公布、推进实施、验收命名的程序组织实施。企业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参与申报企业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申报企业注册地在河南省行政区域。申报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业务基础或发展前景、较强的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
《通知》提出,对于验收合格的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由省财政给予资金补助,不同支持方向的补助标准。培育多式联运大通道、大枢纽方向的,达到实施方案既定目标,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且不超过多式联运相关投资的30%。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方向的,完成信息平台开发,实现方案功能,并稳定运行,补助金额1000万元,且不超过平台建设投资的30%。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与多式联运活动直接相关的联运换装作业设备的购置与研发、多式联运信息系统建设、联运基础设施建设、“一单制”研发应用、标准规则创制等。对已获得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或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安排项目补助资金。(记者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