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开封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国三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封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奖补标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对本月月底前主动淘汰的国三车提升奖补标准,其中,中型车每车增加奖励4000元,重型车每车增加奖励6000元。
据悉,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国家、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减少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加快推进全市国三车淘汰工作,我市制定了《开封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办法》,按照分类引导、分档补贴的原则实施财政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国三车提前淘汰。根据淘汰车辆的车型及淘汰时间给予差别化补贴,早淘汰,补贴标准高;晚淘汰,补贴标准低,鼓励淘汰,促进更新。
自开展国三车奖补以来,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全市国三车淘汰工作推进情况,并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下发了《补充通知》,提升我市淘汰国三车的奖补标准。
根据《补充通知》,自12月19日起,在《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车辆补贴办法的补充说明》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对2020年12月31日前(含2020年12月31日)完成淘汰的国三车,按照补助标准全额予以补助,同时增加中型车每车奖励4000元,增加重型车每车奖励6000元。各县区将依照新标准对国三车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特别提醒,在2020年12月31日前报废注销的国三车车辆奖补标准较高,2021年6月底之前次之,2021年7月以后不再补贴。希望符合报废标准国三车的车主及早主动办理车辆淘汰手续,按规定领取奖补资金。(记者 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