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工作一直是“难啃的骨头”,近三年来河南法院交出了一份怎样的成绩单?3月1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法院清理三年以上积案582件,145家企业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新生,全省通过破产审判清理债务1805亿元、盘活资产价值658.6亿元,为河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公众对破产制度认识的不断提升以及人民法院破产审判理念的转变,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增长迅猛,2018-2020年,全省法院破产案件申请数、受理数分别为2002件、1584件,较2015-2017年分别增长438.2%和385.9%。
通过不懈努力,目前,全省法院清理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582件;2019年、2020年全省破产案件平均审理用时同比分别缩短43.5%、45.1%,2020年审结的近三年新收案件的平均审理用时为441天;平均债权回收率提升至36.09%。审结纳入省政府国有“僵尸企业”名册的企业破产案件458件,有力保障了全省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如期完成;莲花健康、大用实业、飘安集团等145家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新生。全省法院共通过破产审判清理债务1805亿元、盘活资产价值658.6亿元;妥善安置职工24.2万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河南法院是如何啃下破产审判这块“硬骨头”的?省高院清算与破产庭庭长李红芬说:“除了畅通破产立案通道,明确简单和复杂破产案件标准提高审判效率以外,我们最大限度提高破产财产的处置效益,提高债权清偿率,因企施策,探索出了出售式重整、预重整等多种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介绍,为了破产成本支出规范化、透明化,加强对管理人的履职管理和保障,省高院还出台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破产成本管理的指引》《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推进破产法官和破产管理人两支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多方联动加强破产工作的合力,通过一系列举措,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