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两会首次提出碳中和概念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碳中和相关政策,助推“30·60目标”实现,尤其在金融领域,目前已有实践。
据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29日,已有33只碳中和债发行或拟发行,合计金额超百亿元。目前碳中和债属绿色债券中的一种,从此前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来看,碳中和债的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及偿还绿色项目的有息债务。
日前,河南省深改委也将碳排放列入2021工作重点,在金融领域,河南企业助力碳中和有哪些注意事项?3月29日,河南省碳中和债券发行培训会在线上举行,该活动由河南省金融局联合河南证监局、中金公司举办,102家企业参与,重点就碳中和债的发行要点及意义进行介绍。
碳中和债要求披露二氧化碳等环境效益
碳减排的概念提出已久。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拉开全球碳减排序幕,此后国际社会和中国相继就碳排放提出具体目标。
2020年9月,中国正式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发展目标(即“30·60目标”)。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何惟表示,“碳中和”目标下,将减少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使用,增加非化石能源的使用空间,增强其竞争力、经济性。
由此衍生的碳中和债在境内目前属于绿色债券的一种,主要是指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的债券。交易商协会对碳中和债贴标,采用XX公司2021年度第X期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碳中和债)的标识;交易所对碳中和债贴标,采用XX公司2021年度第X期绿色公司债券 (专项用于碳中和)的标识。
在信息披露上,碳中和债要求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碳减排和环境效益相关内容,和绿色债券要求保持一致。此外,碳中和债鼓励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机构出具专业的评估报告,披露二氧化碳减排量等环境效益。
据不完全统计,自首批碳中和债发行之后,截至3月29日,有33只碳中和债券已发行或拟发行,涉及规模合计超400亿元,从发行人所处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风电、水电、能源领域。
募投项目每年二氧化碳减少量最好达到万吨级别
何种项目才符合碳中和债发行要求?
整体来看,何惟表示,募投项目需对照《绿色债券支持目录》及其他相关绿色债券要求标准,确保其具备绿色低碳属性募投项目需具备齐全的合规性文件。
在对环境影响评估上,募投项目需对照《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版),定量测算项目每年可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除此之外,还需定量测算项目每年可减少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量。
2月9日,南方电网、三峡集团、华能国际、国家电投集团、四川机场集团、雅砻江水电等6家企业注册的首批碳中和债成功发行。首批项目均为2年及以上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64亿元。项目募投涉及多个领域,其中风电项目4个,水电项目4个,光伏项目2个,绿色建筑1个,均为低碳减排领域。
在培训会上,何惟以首批碳中和协会产品为例,介绍了碳中和债发行的七个特点:
一.发行人以电力企业为主,主体资质较好。首批碳中和协会产品案例分析除四川机场中金行业为交运之外,其余均为电力企业。评级方面均为AAA,其中南方电网和三峡为超AAA品种。
二.募投项目多为清洁能源发电。
三.部分募集资金使用除用于项目建设之外,还有偿还前期项目借款。
四.评估报告中明确给出了项目的环境效益测算和环境风险评估。绿色项目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4164.69万吨,可节约标准煤2256.79万吨,可减排二氧化硫2.09万吨。且企业也对存续期碳排放、募集资金使用等信息进行定期披露。
五.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均出具项目评估报告,明确符合国际标准。在出具的评估认证报告中均明确除符合国内绿色债券支持目录以外,也符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绿色债券原则》(GBP)的要求。
六.债券票面收益率均低于同期限中债估值曲线收益率。
七.债券期限以3年期为主。
何惟表示,碳中和债有利于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功能,以资金配置引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方面向绿色低碳转型,有助于促进国际国内绿色金融标准融合,吸引境外社会责任投资人。对于企业融资而言,碳中和债券能够满足企业绿色低碳融资需求,推动企业关注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未来两年将是发行碳中和债的良好时机。(记者 陈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