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我省决定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其中七项行动旨在持续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四项新行动稳步推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七项行动具体为:持续开展减表行动、检查瘦身行动、精简牌子行动、精简帽子行动、“四唯”清理行动、信息共享行动,持续解决报销繁行动,内容主要以做精、做减为主。比如减少填报工作量、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活动、清理“帽子”指标、清理“四唯”行动、开展信息共享行动。同时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开展评估总结,推动已有成果制度化。
四项新行动具体为: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政策宣传行动。同时要求在2021年8月底前,开展解剖麻雀,梳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细化相关行动措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12月底前,开展总结评估。(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