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新闻发布会,省委改革办、省检察院、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共同发布《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开启了我省生态治河新模式。
据了解,2018年年底以来,省检察院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河长办倡议发起、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沿黄九省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办通力协作,同向发力,探索形成了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制,一批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据介绍,2019年全省共排查并整治“四乱”问题1980个,今年已排查“四乱”问题2114个,已销号2067个,“河长+检察长”制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成效、治理成效、社会成效。
为了发挥“河长+检察长”制的更大作用,今年年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纳入2020年度重大改革事项,由省委领导同志领衔推进。省委改革办、省检察院、省河长办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共同制定了《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并发布实施。
“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河长+检察长’制落地见效,确保改革任务不走偏、不走样。”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方案建立了工作督察制度,将对全省各级“河长+检察长”制方案出台、制度建立和运行效果等进行全面督导督察。此外,改革方案还明确将“河长+检察长”制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地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