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我省将采取一揽子硬核举措,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保障职称申报渠道畅通
《通知》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原则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建立职称申报账户,督促并检查民营企业为职称申报人员建立个人申报账户,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合法权益。个人账户建立要依据劳动合同和社保情况,一般应与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保。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可直接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建立个人职称申报账户,保障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渠道畅通。
面向民营企业内部的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另外,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委托可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评审结果由我省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确认。
对论文及继续教育不做硬性要求
《通知》要求,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要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
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要突出实际工作业绩与贡献,注重对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对论文不作要求,淡化奖项,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对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不过,我省同时规定,各级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省通用标准。
民营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
我省鼓励高层次人才在民营企业建功立业,对于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河南省项目启动经费一等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民营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简化省外来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凡进入民营企业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不限职称专业,比照同等级别可直接转评和申报晋升。(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