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普遍认为,司法打击是当前治理退保黑产,尤其是遏制违法犯罪活动最直接、最有力、最重要的措施。
退保黑产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对这些不法团伙作案怎么量刑,司法打击还有哪些方面探索?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刘伯嵩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详细解答了上述问题。
主要涉及三种罪名
“目前上海司法机关查处的退保黑产主要涉及三种罪名,分别是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诈骗罪。”刘伯嵩说。
首先,以利益分成拉拢离职的保险代理人或从保险公司内部人员购买保单信息,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其次,退保黑产团伙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客户,诱骗投保人放弃原有保单,然后购买新的保单,再与保险代理人勾结,将新保单挂在新业务员名下,骗取保险公司对新人的奖励,这种“挂新人单”的方式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此外,利用保险公司某些险种首年佣金高的特点,收集“客源”购买这些保险,同样挂在新业务员名下,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佣金高于首年保费,从中赚取差价,这种方式也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最后,退保黑产团伙假意和保险经纪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合作,帮其介绍大批客户,等保单做成后,利用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结算的时间差,要求保险经纪公司先支付其费用,拿到钱款后,通过向监管部门不断进行恶意投诉的方式,获取全额退保。这样黑产团伙既收回了此前支付的保费,又骗到了保险经纪公司的佣金费用,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那么这三种罪名分别会处以怎样的量刑呢?
刘伯嵩介绍,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以5000元为起点,5000-5万元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5万-50万元处3-10年有期徒刑;5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来看,如果是普通信息,即只有姓名、电话、地址,购买5000条构成犯罪,但是保单这种交易性信息,定罪门槛比较低,500条以上就构成犯罪。侵犯个人信息500-5000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5000条以上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还没有针对退保黑产的标准,目前来看侵占6万元以上便构成犯罪,6万-100万元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100万元以上处3-10年有期徒刑。“从上海已审理的案件来看,基本都在100万元以上,主犯大多都判处了3-10年的有期徒刑。”刘伯嵩说。
一位资深律师表示,除了以上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退保黑产还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虚假广告、敲诈勒索、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证等。例如,退保黑产团伙在抖音、小红书、微信、淘宝等线上平台发布虚假广告;教唆消费者通过编造投诉理由、设计圈套、闹访等形式向保险公司投诉;控制客户手机号、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等,一旦客户拒绝配合,便受到人身安全威胁。
多个黑产人员被判刑
2020年10月,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判决,周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交易信息500余条,自称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向客户歪曲解释保单,并私自操作客户手机,屏蔽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诱导消费者办理减保、退保,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1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郭某某、邱某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投保、恶意退保的方式,骗取保险佣金,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判处郭某某、邱某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2万元。
2021年9月28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判决,徐某某在担任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业务负责人期间,指使业务主任张某某等人,采用挂单方式造成保险公司多给予保险代理新人奖励共计184万元,从中获利30余万元等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近年来,已有多起退保黑产案件的涉案人员被判刑。同时,有多起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此外,还有银保监局、保险公司向公安部门移送了案件线索。
但是,依然有大量退保黑产团伙“逍遥法外”。《中国银行保险报》了解到,退保黑产团伙往往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展业,即所谓“挂单”,将真正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信息隐藏起来,使保险公司无法通过保险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准确识别犯罪嫌疑人,增加了打击的难度。
“退保黑产是从去年开始定罪判刑的,之前没有太多的案例可以参考,可以说它是一个新生事物,相关部门对它的认识还不充分,案子怎么定性、该怎么取证、如何判罪,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刘伯嵩透露,上海市检察机关初步拟定了一份相关文件,希望全市司法机关以此为指引,对退保黑产行为进行精准打击。(记者 朱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