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卫健委印发方案,正式启动全省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一年两评”试点工作。按照目标规划要求,到2022年年底,全省90%的县域医疗中心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需达到4级以上;80%的省辖市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通过5级以上省级初审;全省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今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下发通知,正式确定河南、浙江、四川三个省作为国家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一年两评”试点。河南省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一年两评”试点工作自2021年11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全省应用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年参与全国统一组织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
电子病历建设是医疗机构智慧服务的核心内容之一。据省卫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从0级到8级分为9个等级。达到4级后,医院可以实现患者就医流程信息(包括用药、检查、检验、护理、治疗、手术等处理)在全院范围内安全共享;实现药品配伍、相互作用自动审核、合理用药监测等功能。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确保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服务临床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做好医疗数据安全存储和容灾备份,防控患者医疗信息泄露风险。(赵檬/文)
来源:河南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