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证全省粮油储存安全、粮油市场供应平稳等安全稳定局面,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承担政策性粮油收储任务及救灾物资储备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承储单位)开展秋冬季粮油和物资储存安全检查工作。
据悉,此次检查,采用承储单位自查和省市县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1月15日前,各承储单位完成自查,11月30日前,省市县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抽查。
本次检查工作主要检查粮油储存和救灾物资储存两大方面。油粮储存方面,主要围绕制度建立和账卡簿管理,重点查看安全储粮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围绕库存粮油基本情况和粮情状况,重点查看粮食是否分仓储存,仓房是否超限装粮;围绕仓房、简易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情况,重点查看仓房编号是否规范,设备器材是否登记、建立使用台账,是否摆放整齐、维护保养良好;围绕各项仓储作业流程,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执行外包作业人员审批制度。
救灾物资储存方面,主要围绕救灾物资安全管理制度、物资储备管理情况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通知提到,将重点检查仓库管理、出入库等制度的修订及是否按照制度落实;救灾物资的摆放是否规范有序,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及快速发运的要求;应急值守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安保人员巡库情况等内容。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尽快恢复安全储粮能力,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查结束后,各地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直有关承储单位要以书面报告形式将总结检查成果于12月20日前报送省局。 (记者 张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