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推荐评选2021年度河南省提升医疗服务标杆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委托医药卫生报社、河南省医疗服务指导中心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提升医疗服务标杆单位和优秀个人推荐评选工作,进一步挖掘先进典型,打造有温度的医院,培育有情怀的医生,为患者提供有关怀的医疗服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此次活动将评选出“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标杆单位”“提升医疗服务单项举措标杆单位”“暖心服务岗(科室、病区)”“优质医疗服务引领者”等单位和个人。
参评“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标杆单位”要根据《河南省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评价细则》进行自评,分数达到900分以上;参评“提升医疗服务单项举措标杆单位”要围绕预约服务精准化、支付方式多样化、门诊取药便捷化、综合服务集中化、多学科诊疗高效化、远程医疗常态化、用血费用报销简约化、病案复印便民化、膳食服务科学化、公共厕所洁净化等方面的工作,突出其中一项或几项;参评“暖心服务岗(科室、病区)”要在日常工作中切实为患者提供暖心服务,有案例支撑,且3年内没有患者举报投诉;参评“优质医疗服务引领者”的“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标杆单位”和“提升医疗服务单项举措标杆单位”医院管理者,要在推进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过程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且3年内无处罚记录。
评选活动分为推荐上报、采访报道、专家评选、论坛及颁奖4个阶段。11月~12月,各地医疗机构申报材料由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医疗服务指导中心,省直各医疗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至省医疗服务指导中心。医药卫生报社将组织记者深入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采访各地、各单位在提升医疗服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表现突出的单位、优秀管理者、科室等,开展专题报道。12月,医药卫生报社、省医疗服务指导中心将组织医院管理者、行业专家、媒体等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集体、个人进行打分评选。2022年1月,省卫生健康委将在评选结束后,分区域、分主题召开经验分享会议及论坛等。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升医疗服务的重要意义,将宣传工作与提升医疗服务同步推进,发现好经验、好典型,组织宣传推广一批典型医院、典型科室和典型个人,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工作氛围,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增进社会各界对医疗卫生工作的尊重、理解和支持。
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