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获悉,为全力支持开封市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开封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指示精神,按照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等资金管理,配合各市直部门谋划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积极向省财政厅对接汇报,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助力加快开封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
据悉,开封市收到并下达灾后恢复重建上级补助资金3.48亿元,其中,普通公路灾损修复车购税补助资金6091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重建中央补助资金1958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重建中央补助资金16440万元、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省级补助资金1519万元、受灾群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8155万元。
当前,开封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下一步,开封市将继续扎实推进各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简化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扎实推进,加快全面统筹谋划;严格管理,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积极稳妥,完成各项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