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IP)实际付费启动仪式上获悉,商丘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国家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前期准备和模拟付费,正式启动实际付费。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全面推行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
据介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基金安全、规范医疗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的重要举措。2020年11月,商丘市作为全省两个试点城市之一,正式被确定为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商丘市高度重视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DIP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和调度会,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强力推进。
市医疗保障局作为该项工作牵头单位,对全市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摸底调研,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组建专家队伍,引进信息技术第三方公司,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对辖区内经办机构和试点医疗机构进行多轮DIP付费政策培训,积极对全市48家定点医疗机构2018—2020年数据进行提取、清洗、匹配,根据《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形成了我市DIP病种目录库,目录涵盖病种3194组,基本符合支付方式改革的要求,先后制定了《商丘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为DIP工作进入到实际付费提供了基本遵循。
对于下一步工作,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表示,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IP)实际付费启动,全面拉开了商丘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序幕。为确保DIP实际付费稳妥实施,商丘市先行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立医院三家试点医院启动DIP实际付费,总结试点医院运行经验,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引领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调动定点医疗机构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涉及面广、技术复杂,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市医疗保障局将分级、分批次对县(区)医疗保障局和经办机构以及二级以上医院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能够熟悉支付方式改革的内容和实施路径以及注意事项。全市医保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部署,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统筹谋划,确保DIP工作真正落地见效,让参保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保服务。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