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2日获悉,经过全面梳理,目前,开封市已圆满完成优抚安置转移支付资金自查工作。
据悉,开封市2020年和2021年优抚安置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共计99538.17万元,支出共计95717.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589.29万元。
为加强优抚安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各地市财政及退役军人安置部门,对2020年和2021年优抚安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接到通知后,开封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优抚安置转移支付资金的全流程自查工作。本次自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优抚安置相关待遇群体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切实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