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市容易退市难、注销公告时间长”一直以来都是企业退出市场时遇到的突出问题。如何简化注销手续,使企业“生得顺畅”又“退得便捷”,成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工作的迫切需要。日前,许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许昌市简易注销改革提速升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
时间更短,公告期压缩至20天。简易注销公告期由原来的45天压缩到20天,公示期届满后的20-30天内,税务机关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就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适用范围更广,拓展至全类市场主体。据悉,此前的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仅包含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4类市场主体。改革后,除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外,所有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都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流程更优,数据共享让申请人少“跑趟”。以前,企业注销,申请人要先到税务部门清税,然后再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现在,申请人只需要在“注销一网通”平台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信息便由市场监管部门共享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分类处理,数据共享避免了申请人来回“跑趟”。
建立容错机制,企业状态恢复后可申请简易注销。以前,许昌市企业简易注销只允许申请一次,一旦申请的简易注销不符合条件,就会被终止适用简易注销程序,企业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办理,从清算组备案、债权人公告等开始再次准备注销申请材料。此次改革建立了容错机制,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不用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以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修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不需要重新公示。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简易注销改革是依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各类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提供了更加便利快捷的通道,使市场易进易出的渠道进一步打通,切实为企业提供了诸多便利。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强协同监管,对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并强化信用公示,防止市场主体利用简易注销登记恶意逃避法律责任。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