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南省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决定自2022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以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为主要任务,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范围为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达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治理企业”),力争到2025年年底,“治理企业”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显著改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岗位合格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大幅提高,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1月至6月为安排部署阶段,确定“治理企业”,制定治理方案;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为治理整改阶段;2025年7月至12月为全面总结阶段。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治理企业”针对职业病危害超标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根据整改方案开展治理工作,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从源头减少和降低职业病危害,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对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不能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的,“治理企业”必须采取个体防护、减少作业时间等管理措施,降低劳动者接触水平,并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针对管理措施是否满足防护要求,“治理企业”应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
省卫生健康委还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治理企业”的督促指导,积极探索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一企一策”精准指导等帮扶模式,以超标作业岗位为重点,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关键,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力度,积极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强化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小微企业的专项治理,探索推行职业健康“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治理积极、成效显著的“治理企业”,鼓励其持续改进提高,鼓励其创建“健康企业”;对治理不到位的“治理企业”,督促其加大治理力度;对于治理后职业病危害因素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治理企业”,要依法停止相关作业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