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看,获得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稳中有升,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单项指标优秀比率较高,依法行政满意度调查有效样本显示,群众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逐年上升。”近日,河南省司法厅负责人翻阅着手中的法治政府考核台账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河南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得益于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机制的全面推进。
“一平台”即依法行政督导平台。河南省司法厅通过探索“互联网+督导”,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执法责任制的网络督导平台,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作为年度督导的主要内容,纳入平台进行督导,各地、各部门对照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加大推进力度,及时通过平台报送工作材料,平台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动态公布、分类标识和跟进督导,营造了相互比较、交流互鉴、奋勇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了年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两抓手”即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执法责任制。河南省司法厅坚持把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柔性抓手”,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的“刚性抓手”,两个抓手互为依托、互为补充,共同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全省各级各部门注重在行政执法中贯彻服务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行政管理,着力打造既便利管理又便利百姓的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及时梳理执法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定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模板和执法流程图模板向社会公布,推动行政执法透明化、规范化。
“一带动”即示范创建带动。近年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作为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积极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以两年为周期,以省政府名义命名40个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带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一考核”即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考核。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提请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以来,对履行政府职能、制度建设、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等10大项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涵盖了依法行政各个方面,并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而不断深化、细化、具体化。在考核上,采取日常考核、实地考核、集中评查、社会评议、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特别通过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突出抓住“关键少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并通报,同时抄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
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推进,进一步优化了法治营商环境,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强和满足了社会公众的法治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