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础,也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河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省城乡居民普通住宅以自有住房为主,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幅增加,房龄总体年轻,住房内厨房、自来水等配套生活设施更加齐全,炊事燃料逐步改为燃气、电等清洁能源。
一、自有住房占9成以上
全省城乡居民普通住宅中,自有住房占91.64%,租赁住房占5.40%。自有住房主要来源为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原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和自建住房。其中,自建住房主要集中在乡镇,乡镇居民自有住房中85.44%为自建住房。可以看出,乡镇居民以传统“宅基地”自建住房为主。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全省城乡居民自有住房比重下降2.87个百分点,租赁住房比重上升1.20个百分点。人口流动活跃,灵活就业、务工人员租赁住房较多,政府持续加大廉租房、公租房保障力度,也是居民租赁住房占比有所上涨的原因。
二、三分之二的住房为近20年建成
全省城乡居民普通住宅中,66.98%的住房为近20年建成。其中,房龄不超过5年的占12.73%,6—10年的占22.72%,11—20年的占31.54%。
按城乡分,城市居民住房近20年建成的占68.08%。其中,房龄不超过5年的占14.31%,6—10年的占22.71%,11—20年的占31.07%。乡镇居民住房近20年建成的占66.60%。其中,房龄不超过5年的占12.17%,6—10年的占22.72%,11—20年的占31.70%。城市居民房龄总体年轻。
三、住房生活设施更加齐全
全省城乡居民普通住宅中,97.07%有独立使用厨房,90.23%接通管道自来水,90.49%有洗澡设施,67.35%的住宅厕所为水冲式卫生厕所。
按城乡分,城市居民住房98.61%有独立使用厨房,96.49%接通管道自来水,96.85%有洗澡设施,93.47%的住宅厕所为水冲式卫生厕所。乡镇居民住房96.54%有独立使用厨房,88.04%接通管道自来水,88.27%有洗澡设施,58.21%的住宅厕所为水冲式卫生厕所。城镇居民住房生活设施相比乡村更齐全。
与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相比,全省城乡居民普通住宅生活设施持续得到改善,尤其是水冲式卫生厕所增加了33.74个百分点。充分说明,近5年来,河南省加强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厕所革命等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清洁能源成为家庭能耗主体
全省城乡居民住房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作为炊事燃料的占92.97%。其中,使用燃气的占66.77%,使用电的占26.20%。
按城乡分,城市居民住房使用燃气的占89.96%,使用电的占8.78%,使用煤炭、柴草等占0.24%。乡镇居民住房使用燃气的占58.66%,使用电的占32.30%,使用煤炭、柴草等占7.22%。
住房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民生保障。从“居者忧其屋”到“居者有其屋”,再到“居者优其屋”。近十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居民住房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要清醒地看到,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仍然存在很大改善空间,尤其是乡镇居民住房生活设施和清洁能源使用等,还需持续努力、不断改善。
来源:河南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