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拟入选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名单的公示》,拟确定郑州等4市为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
根据公示内容,拟确定郑州市为政务环境示范市,洛阳市为市场环境示范市,鹤壁市为企业服务示范市,驻马店市为法治环境示范市。公示期为2022年3月8日-3月14日。
2021年9月27日,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区)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组织各地开展营商环境示范创建。
根据《办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区)申报条件为:评价指标综合排名位于全省前50%,或有关领域受过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或奖励,或被确定为相关领域的国家级试点示范;在体制机制改革、建设路径创新、新进经验推广、重点问题攻坚等方面形成有效解决方案。
创新示范市(区)工作期限为3年。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考核创建工作,重点考核建设周期中的年度考核结果、营商环境监测情况以及建设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未通过复核的城市,取消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