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漯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暨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程序。
明确职责分工。县(区)住建局主要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施工许可办理、工程监管等工程建设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申请受理、前期协调和项目公示等群众工作。
简化实施程序。前期协调和申请受理阶段,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对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予以支持协助,及时化解矛盾,提高业主加装电梯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负责向申请人发放加装电梯申请书、意见表、授权委托书、协议书等材料,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公示,并提出意见。施工许可证办理和工程实施阶段,县(区)住建局要按照相关要求对施工许可要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限期发放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后,县(区)住建局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并符合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县(区)住建局及时按规定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补贴申请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向县(区)住建局提交补贴申请书。对符合条件的,县区级补贴部分由县(区)住建局向县(区)财政局申请补贴,市级补贴部分由县(区)住建局向市住建局申请,市住建局汇总后,统一向市财政局申报。
来源:漯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