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了解到,为更好满足纳税人缴纳契税享受政府补贴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新乡市将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执行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15日。市民可按要求提交申请,享受政府补贴。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切实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经济工作,新乡市在去年11月发布了《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通告说明对2014年以后在新乡市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新购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人,凡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20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3月27日,记者了解到,为更好满足纳税人缴纳契税享受政府补贴的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新乡市将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执行时间延长至今年12月15日。即凡在2021年11月8日至今年12月15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提交申报补贴时间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其他事宜仍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执行。
特别提醒,1月29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已经缴纳契税,尚未申请补贴的,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要求提交申请,享受政府补贴。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