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六次全体会议上获悉,2021年,漯河市住房公积金多项业务指标创同期新高。其中,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1.037亿元,比上年增加912.72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把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归集扩面宣传的突破点,通过工作人员下乡镇、进社区、跑工地等方式宣传自主缴存政策,积极引导愿意在城镇生活并有购房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扩大制度受益范围。2021年,漯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快速增长,全年新增5098名,同比增长67.75%,增长率在全省领先。截至2021年年底,漯河市共有1.68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有3490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近8亿元。
全力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紧盯贷款发放,增强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16笔,金额达12.2亿元,支持购房面积48.36万平方米。实行综合柜员制和一站式服务,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重新修订,着重从制度层面规范业务办理,提升服务效能;先后取消19种证明材料,在全省率先实现电子身份证“公积金业务全场景应用”,快速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窗办结”。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推进“网上办”和“掌上办”,涉及公积金业务的46项服务事项中已有43项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办件率达90%左右,居全省前列。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使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24小时在线上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积极推出惠民政策。为助推漯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改善住房条件的作用,2021年4月12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了关于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改造的通知,漯河市居民的自住住房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可凭有关费用支出手续提取3万元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出台措施帮助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降低复工成本,帮助缴存职工减轻经济压力。
高效办理民生实事。实现住房公积金8项“跨省通办”业务全程网办,办结率达100%。在10个社区设置住房公积金服务点,就近服务社区群众。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11月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诺的19项实事全部完成。狠抓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帮助两万余名低收入困难缴存人领取公积金1.23亿元。
来源:漯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