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获悉,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将于4月29日20时起暂停,结合三门峡市实际情况,决定于4月26日14时起暂停办理社会保险有关业务。
据了解,此次暂停时间为4月26日14时至5月19日8时。其间,全市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所有业务;暂停办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业务和工伤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社保卡刷卡记账业务。
同时暂停线下、线上和外部对接服务渠道。主要包括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街道(社区)社会保险便民服务网点、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保”APP、“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涉及河南社会保险业务的相关服务渠道。
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业务暂停期间,参保单位、人员可正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及时办理的企业退休审批、待遇申报类业务,恢复办理业务后优先办理;需办理市本级工伤保险新参保业务的,可通过电子邮箱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另外,工伤职工可根据伤(病)情需要,在4月29日18时前通过协议医疗机构社保卡刷卡记账一次性开足所需药品;若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做好登记,待业务恢复办理后,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如因急诊急救确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可在协议医疗机构先行现金垫付住院或购药并留存支付票据,待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启用后,再按照相关报销程序报销。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