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作为2022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之一的“提供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服务”,目前已完成76.7%。交警部门提醒,针对非国标电动摩托车的“过渡牌”,将于5月31日后停止发放,请相关车主抓紧办理。
“我们先期在全市设立了65个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网点,目前,市区的上牌网点调整为9个,保证‘一区一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说,截至目前,今年全市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达69万辆,完成全年任务的76.7%。
鉴于部分市民对不同类型的两轮电动车该上哪种号牌不太清楚,交警部门对此进行了解答。
洛阳市路面上常见的两轮电动车有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非国标电动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相关技术标准应符合国标(GB17761-2018):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或等于55千克,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
电动自行车的号牌为绿底白字。车主在注册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骑行电动自行车到市区9个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点办理,免费进行上牌。
如果不能提供发票、合格证,车主需要现场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真实联系方式等信息后,方可上牌。无车架号、电机号的,无法办理上牌业务。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是符合国标(GB/T24158-2018)的两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号牌为蓝底白字,电动摩托车号牌为黄底黑字。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上牌流程跟汽车、普通摩托车是一样的。注册登记时,车主需要携带车辆所有人本人身份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手写发票、增值税发票均无效)、交强险保单,驾驶电动摩托车到市区各摩托车登记服务点进行办理。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办理上牌业务费用均为55元(不含保险),其中车辆号牌工本费35元、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工本费各10元。
非国标电动摩托车
非国标电动摩托车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其外观大多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相似,但往往没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手续。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该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得生产、销售非国标电动摩托车。
目前,我市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上级精神,对非国标电动摩托车实施“过渡牌”管理。非国标电动摩托车的“过渡牌”跟电动自行车的号牌相似,但是黄底黑字。
如果市民在2021年1月1日前购买了非国标电动摩托车,可以在今年5月31日前,凭车辆合格证、发票等能够证明购车日期、车辆来历的凭证,到市交警支队各大队车管中队上牌点办理过渡期使用的黄牌,5月31日后,不再发放此类号牌。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购买的非国标电动摩托车,属于违规产品,交警部门不予办理入户,不得上路行驶。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