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HJ1238-2021)两个环境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两项新环境标准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商丘市生态环境系统对此做出安排部署。
一是“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把新标准学习作为第一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学习,使每一个环检人员对新知识新要求熟记入脑,对现状了然于心,以能在实施时间节点顺利切换。
二是“增”。增挖外检地沟和废气排出操作间外等设施,增加摄像头安装和配置,硬盘录像机是否需要增容,除透射式烟度计下位机以外的仪器要进行增加物理隔离,砝码和零点标准气体发生器进行检定或校准。
三是“查”。检查转化炉、转化棒(需要有本地检验校准日志),检查采样管长度是否满足,检查物品连接、管路泄漏、弯折、堵塞等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四是“确”。确定OBD诊断仪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规定的协议要求全部满足、具备打印功能,确认每条检测线至少一台OBD。
五是“改”。按照改版以后的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修订完善作业指导书,严格按照检验流程进行排放检验。
六是“备”。督促设备厂家严格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发前端检测软件,要确认检测软件唯一性、完整性。6月20日前完成检测软件向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尽早开展前端检测软件单机测试。积极配合全省联机测试。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