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济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7月1日起可以门诊报销。
随着《济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日前印发,济源职工医保门诊保障迎来重要变化,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共济保障模式。
从7月1日起,济源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本统筹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一站式”结算。届时,济源将通过“一增加”“一减少”实现“小共济”“大共济”双轨保障,提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增加”体现为增设门诊统筹保障制度。普通门诊就医在职职工新增门诊统筹保障额度1500元,退休人员新增门诊统筹保障额度2000元,增强了统筹基金“大共济”的保障力度。“一减少”体现为个人账户划入额度减少。改革后,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参保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参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职工个人账户,按照每月55元的标准定额划入。如此一增一减,在没有改变单位缴费和政府投入的情况下,通过个人账户划入的减少,调剂了基金用于门诊保障,实现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
《实施细则》明确提出,职工门诊共济将覆盖济源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单次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退休人员单次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在职职工为60%,退休人员为7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在职职工为55%,退休人员为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在职职工为50%,退休人员为60%。
同时,“小共济”体现为“个人账户、全家共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拓宽到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产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间的保障。“大共济”体现为“个体参保、社会共济”。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放入“大池子”里,由全体参保职工共同使用,更加有效提升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发挥社会保险互助功能。
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