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印发《三门峡市关于稳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全面保障我市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三门峡市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减免相关税收,对月销售额15万元(按季度交纳的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加大退税力度,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进度,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应退尽退,实现应享尽享。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给予相应减免和补贴。减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1年。减免企业水电气等费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降低通信资费标准,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对中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1000元就业补贴。减免企业用工费用,企业招用符合失业就业相关要求的人员,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标准,对企业进行税费扣减。千方百计稳岗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对企业与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进行补贴。
加大融资力度。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要求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本息最长可延期6个月,并对延期还本付息企业维护正常信用记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降低各项收费标准,在政策范围内主动降低贷款利率。加大“科技贷”支持力度,对“科技贷”产生的利息、担保费用,按20%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加大融资助力文旅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机构对影院、书店、文旅、体育等场所扶持,按照规定退还旅行社质保金比例提高至100%。助力企业信用修复,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实施人才政策。持续实施人才引进“1+8”政策,大力实施人才新政30条,全力实施人才回归工程促进招商引智,发挥好政策在引才、聚才、留才方面的导向性、精准性、实效性。
促进产业协同。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大政府采购价格扣除力度,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三大改造,支持重点企业培育,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行动,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满负荷生产,加大入规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本地产业协同发展。
扩大消费需求。市级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发放生活及餐饮类消费券,帮助餐饮、住宿、线下销售及文旅等服务业吸引客流、提高营收,促进消费潜力释放。持续开展购车补贴活动,进一步加大汽车促销活动力度,促进汽车消费升级。
提高服务效能。建立工业企业白名单库,建立货车司机白名单制度,建立高效疫情防控服务机制,畅通资金补贴服务渠道,开展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开展清欠专项清理,落实好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实行首违不罚措施,加大“万人助万企”服务力度,健全通报问责机制,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