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显示:5月份,濮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2020年8月,濮阳市出台《濮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了明确的列举性规定,严格规范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形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为常态、不出庭为例外”的良好工作格局。
运用通报考核,压实责任主体。濮阳市严格落实统计通报制度,每月10日前与法院沟通,获取行政机关负责人上月出庭应诉情况统计信息,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等。截至目前,濮阳市已印发《濮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20期。落实考核制度,将濮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意识。
规范出庭应诉,强化出庭质效。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技能和水平,通过积极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实现“出庭又出声”“出庭更出彩”,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作用,有效防范行政机关败诉的法律风险,提高政府公信力,展现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濮阳市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考核、督察等方式,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常态化。
来源:濮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