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出台《濮阳市开发区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继《濮阳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暨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观摩考评办法》后,濮阳市创新推出的又一考核指挥棒。
根据《办法》,开发区绩效考核共设置基础分、奖励分、约束性指标扣分三个方面指标,确定了开发区绩效考核总得分的计算方法。
指标设置体现三个特点,即“一个聚焦、两个结合、三个突出”。“一个聚焦”,即聚焦开发区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强化主导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绿色低碳等内容。“两个结合”,即充分与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38项指标和省开发区考核指标相结合,充分与“十大战略”的总体要求、目标导向、重点任务相结合。“三个突出”,即突出省级排名,将省开发区年度考核评价综合排名情况作为重要奖励指标;突出招商引资,将招引落地投资50亿元产业项目、2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0亿元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作为奖励指标;突出创新驱动,将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费用支出、授权发明专利作为奖励指标。同时,根据省政府对开发区的分类标准,按照城区、优化开发县、重点发展县三类开发区,合理设定开发区基础分值系数,充分体现了考核的客观公正性。
开发区汇聚着全市最优质的发展资源,是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濮阳市开发区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结果与开发区的动态管理、班子调整、干部使用、绩效工资“硬挂钩”,将考核结果分为6个档次(每降低一个档次,扣减管委会绩效工资总量3%、领导班子绩效工资6%),以目标倒逼,用奖惩激励,进一步激励开发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市开发区争先进位、提档升级。
来源:濮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