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开封市全面加强月饼市场监管。
据悉,开封市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应当将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核查。同时,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行业组织应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月饼馅料中不得使用野生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开封市工信、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月饼行为,并依法依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同时,开封市坚持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移送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处理。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