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文《关于规范不动产交易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不动产交易登记流程,对不动产交易登记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关于规范不动产交易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不动产交易登记、委托申请登记申请人签章要求,强调开发企业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是其法定义务、不得借交易登记之名向购房人收取代办费用或收取强制代理费用,解读了委托申请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内容。
今后,购房人拿着开发企业盖章的申请书、购房合同、税票等手续可以直接申请办证,不需要开发企业人员到大厅面签办理手续。针对个别开发企业委托中介申请办理首次转移登记的应出具委托手续,并向中介机构支付代理费,与购房人的申请无关。如中介机构打着办证的名义向购房人收取代办费(购房人主动委托中介机构的除外)均属违规行为,可以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投诉。
此次对驻马店市不动产交易登记进行规范,助推了“放管服”改革,对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工作流程、维护购房人权益、保障交易登记安全有着积极的意义。市、县住建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要积极行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动办理工作机制,着力打造驻马店市不动产交易登记申请“最简最优”工作模式,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体验感。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