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漯河市人社局印发通知,积极贯彻《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32号)精神,迅速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
补助对象
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失业保险单位发放信息”核实单位账户发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进行申报。
网上服务平台除数字证书登录外,还支持免数字证书登录,方便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可就近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承诺书》和《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进行办理。
来源:漯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