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近年来,许昌市在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工作。
一是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许昌市各县(市、区)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围绕城市更新、百城建设提质、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科学合理谋划改造计划,谋划项目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加快前期手续办理。严格按照“三不”“六个严禁”要求,在项目确定后加快控规、土地出让、详规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制定改造方案和征收补偿方案,征得被征收群众同意。
三是加强审核。结合各县(市、区)申报情况,许昌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复核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列入省棚改计划台账。
近日,许昌市向省厅申报了2023年新开工计划项目、基本建成项目和建成交付项目。拟列入2023年省棚改计划的新开工项目4个2196套,总投资约230850万元,年度投资约57650万元,其中,建安区1个项目1216套,鄢陵县2个项目430套,总投襄城县1个项目550套。拟列入2023年省棚改基本建成项目8个8299套,其中,魏都区482套、东城区3077套、示范区3700套、禹州市440套、襄城县600套。拟列入2023年省定建成交付项目1个476套。
下一步,许昌市将积极督促相关县(市、区)对列入2023年省棚改计划的项目加大推进力度,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