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漯河市医保局出台缓缴政策,覆盖范围为漯河市中小微企业等和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9月至11月为缓缴期。目前,漯河市医保局已将948家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等纳入缓缴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确定缓缴范围。缓缴对象为漯河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及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做到免申即享。缓缴期间,缓缴名单内的中小微企业等和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未被纳入缓缴名单的中小微企业可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交书面承诺,并进入缓缴企业名单。缓缴期满后,中小微企业等和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3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医保待遇不变。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团体组织)、个体工商户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门诊、住院等医疗保障待遇。
来源:漯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