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以及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一系列深刻变化,商丘市全市上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实施扩内需、促消费等政策措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需求,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能力,商丘市市场规模迈上新台阶,行业结构更加合理,新兴业态蓬勃发展,消费品市场发展成就辉煌。
一、消费品市场成长迅速,零售总额跨越千亿元大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各项扩内需、促消费措施的落地生效,居民消费水平日益提高,消费品市场规模迈上新台阶。
(一)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市综合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环境日益改善,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综合体、连锁企业等商业机构网点大量涌现,为居民消费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全新的消费体验。2021年末,全市批零住餐法人单位数17557家,是2012年末的10.4倍,年均增长29.7%。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1172家,是2012年的4.3倍,年均增长17.6%;大个体481家,是2012年的2.7倍,年均增长11.7%。市场主体的迅速壮大,为商丘消费品市场发展提供长期、稳定、有效的支撑。
(二)市场规模迈上新台阶。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先帅百货、丹尼斯百货及180余家汽车销售公司、4S店等贸易龙头企业凭借雄厚的实力,助推全市消费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3.13亿元,2017年迈上千亿元新台阶,达到1032.33亿元,2021年达1489.50亿元,是2012年的2.4倍,年均增长10.2%,高于全省年均增速0.7个百分点。
(三)城乡市场协同发展。随着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农村消费潜力逐步释放,城乡市场保持活跃、协同发展。2021年,全市城镇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081.66亿元,是2012年的2.7倍;乡村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07.81亿元,是2012年的2.9倍。城乡市场保持了同步增长、协同发展的态势。
二、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消费热点不断升级
(一)行业发展协调并进。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在注重实物消费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消费,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同步发展,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21年,全市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228.03亿元,是2012年的2.7倍,年均增长11.7%;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261.47亿元,是2012年的2.9倍,年均增长12.4%;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7.6%,比2012年提高1.2个百分点,居民用于住宿餐饮服务方面的消费逐年增加。
(二)城乡消费差距明显缩小。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和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及依托于互联网金融的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为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创造了有利的消费条件,全市城乡消费差距进一步缩小。2013-2021年,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1.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2.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2012年的25.6%提高到27.4%,提高了1.8个百分点。2021年,乡村居民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1万元,城镇居民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3万元。城乡消费品市场发展差距逐步缩小,结构也更加趋向合理。
(三)商品质量不断提升,消费热点不断升级。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消费对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导向性作用日益显现,市场一些高品质、售后服务优的商品层出不穷,居民也从刚需性商品消费向享受型、健康型商品转变,消费热点不断升级。2021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类值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20.57亿元,是2012年的4倍,年均增长16.7%;汽车类商品零售额207.99亿元,是2012年的2.8倍,年均增长12.0%;金银珠宝类零售额是2012年的3倍,年均增长12.7%,均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2012年的11.5%提高到2021年的14.0%。2021年末,全市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私家车40辆,比2021年增长86.0%。
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迅速,实体商业加快转型
(一)网络零售发展迅速。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互联网+零售”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商丘市委、政府加大对农村地区网络建设的扶持力度,网络零售新兴业态得以快速发展并日趋成熟和完善,同时传统实体业态不断拓展新渠道,积极转型调整,“线上+线下”加速融合发展,网上零售市场发展迅速,市场地位明显提升,对拉动消费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23.18亿元,是2015年32.2倍,年均增长78.4%,高于限上批发零售业零售额年均增速66.7个百分点。随着电子商务的持续迅速发展,线上零售额占比将越来越大。
(二)商品交易市场作用凸显。商品交易市场作为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重要集散地,在活跃商品流通、方便居民生活、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2021年末,全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共有摊位数1.34万个,年成交额550.15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1.7倍和2.1倍,年均分别增长6.1%和8.3%。摊位数和交易额不断提高,市场集聚度持续提升。
(三)商业综合体快速发展。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将居民多种消费活动融为一体,更加便利的消费体验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2018年,首个商业综合体万达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落户商丘。万达广场作为大型商业给合体涵盖了零售业、餐饮业和服务业三种业态,营业面积达5.85万平方米,拥有120多家法人企业,255个商户,商户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达1955人,2021年商户商品销售额4.57亿元。其中,零售业销售额3.48亿元,餐饮业营业额0.97亿元,服务业营业额0.12亿元。2020年12月,商业综合体港汇万达广场在商丘落户,规模更大,给商丘人民带来了全新的消费体验和消费热情。
(四)实体店加快转型。实体店零售面对网上零售新兴业态、经营成本上升等方面的挑战,也加快了转型步伐,不断推进业态创新融合,探索新的模式和新的增长点,经营形势持续向好。
四、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增强,消费水平日益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加,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消费已从量的满足向质的提升跨越,由温饱型向舒适型、健康型、享受型方向发展。2021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8元,是2012年的1.9倍,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89元,是2012年的2.3倍,年均增长9.7%。收入的持续提升让居民的消费潜力得以释放。2021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1721元,是2012年的1.8倍,年均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142元,是2021年的3.3倍,年均增长14.2%。
以汽车、移动电话等为代表的消费品年末拥有量不断增加,体现出居民消费水平的持续提高。2021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汽车和移动电话年末拥有量分别为40辆和249部,比2012年分别增加18.5辆和47.6辆,分别增长86.0%和36.8%。
五、消费市场环境逐步改善,市场运行社会效益明显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十分重视消费商品质量标准、市场监管以及消费者保护等问题,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安全,加大对食品、药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检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大力推进肉、菜、奶和中药材等重要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对于提振消费者信心、扩大内需和助推供给侧改革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运行社会效益得到明显提升。2021年,全市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限上法人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计和应交增值税分别达758.22亿元、45.64亿元、344.59亿元和11.19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3.3倍、71.0倍、12.4倍和21.6倍,2013-2021年年均分别增长14.0%、60.7%、32.3%和40.7%。消费品市场运行社会经济效益大幅提升,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丘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优化消费结构,市场主体和规模不断扩大,消费持续升级,消费的导向性、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全市消费领域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展望未来,全市消费市场仍蕴含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消费空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供需两侧共同发力,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市场协调发展,新兴市场有望继续快速扩张,居民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全市消费品市场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将更加凸显,成为全市经济稳步发展的“稳定器”和“压舱石”。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