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丘市坚持把稳就业和保就业放在首位,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发力、精准落实,多措并举做好城乡居民增收工作。
2012年以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连续10年保持在6.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4%以下,城镇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人员的三次产业比例由2012年的43.8:31.3:24.9演变为2021年的26.6:31.9:41.5,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所占比重明显提升,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18312元增加到2021年的34758元,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6426元增加到2021年的14789元,年均增长9.7%,农民增收步伐明显快于城镇居民。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2021年,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30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9.8%。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