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日前,市人社局印发《洛阳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其中包括8家银行、4家保险公司和7家工程担保公司。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农民工工资权益的重要保障。”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国务院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人社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要求,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资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同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替代,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
此次印发《洛阳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是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顺利实施的有力举措。我市经严格审核,最终从河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中选定一批信用等级高、服务能力强的机构。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和工程担保公司未按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人社部门可通知存储银行使用应急风险金先行赔付。经办机构如果违反有关规定、协议,市人社部门可暂停或终止其在全市开展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并提请省人社部门暂停或终止其在全省开展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
下一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将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和《洛阳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