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王先生反映称,4S店救援人员违规操作,将自己的爱车在深水中拖行了近600米,造成汽车发动机缸体爆裂,严重损坏。现在不包括工时费、几个价格不菲的电子模块,还有4S店说需要更换而没报价的其他多项费用,4S店列了一个19万余元的配件清单,这样加上其他费用,修好这辆车需30万元左右,而两年前他买新车时总额才22.5万元。
车主反映:
新车才22.5万元,4S店违规拖车,现在修好要30万元
车主王勇臣说:“8月6日晚,我和朋友开车回家,因雨下得大,到开封市劳动路北段的仁和馨园小区门口时,对面过来的行人说前面水太深了过不去,当时考虑到我的车是电混车(2017年11月在开封金裕通别克4S店购买的别克君越30H电混车),再倒车回去担心排气管会进水,忽然想起来4S店每年有三次免费救援服务,所以我就将车熄火回家了。7日早晨,我拨打4S店的救援电话求助,上午9点左右,4S店的救援人员开着一辆牌照为豫B·BK977的中巴车来到现场。救援的两个人要了我的车钥匙查看车况,我问为啥不开拖车?他们的回答是4S店里就一台拖车,现在没空来。我又问拖车啥时候能到,他们回答是当天需要拖的车很多,都排着队呢!把车交给他们就不用管了,先用绳子把车拉到没水的地方。我说这样能行吗?他们说没事儿。这时,另外一个救援人员已经把我的车门打开并通了电,当时车辆还一切正常。
“在拖行的过程中水越来越深,最深时比我停车的地方还要深30多厘米。几百米后车辆突然出现异常,前引擎盖有大量液体喷出,雨刷一直刷喇叭也一直响。我很着急,问这是怎么回事?当时他们两个也很紧张,大约持续了五分钟,他们把车里的电路模块强行拔掉,异常情况才算停了下来。从原来泊车的地方到强行断电,我的车一直在深水里被用绳子拉着,直到当天晚上7点左右,他们才用拖车将我的车拖到4S店。
“8月9日,开封金裕通别克4S店工作人员告知我要拆检发动机,费用需要4500元,我说如果能尽快修好就拆开全面检查吧,说实在的,这个检查费用我感觉也比较高,拆开检查一下就要4500元。
“8月14日,别克4S店给我列了一个维修清单,客服通知我光配件费用就高达193919元,并且这些费用还不包括工时费和其他没有报价的好多项费用!我买车才花22.5万元,现在按4S店的清单加上其他费用修好车估算要30多万元。我的车停下来的时候是正常熄的火,应该没有多大问题,救援人员拿到钥匙时我的车还是正常的,由于他们的错误施救行为,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对于开封金裕通别克4S店的天价维修费,无论如何我也不能接受。”
4S店回应:
19万余元的清单只是初步的,也可能用不了这么多
8月25日,记者来到开封金裕通别克4S店采访,该店的维修总监司伟告诉记者:“据我了解,8月7日,车主王勇臣拨打救援电话时就说车被淹了没法启动,当时车应该就坏了。”
王勇臣说:“你们的救援人员到现场时,我的车后备厢、车门都能打开,通电等一切正常,是你们的人用绳索将我的车往深水里拉,拖行了几百米后才损坏的,你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天为何不用拖车救援?司伟说:“那次开封雨下得太大了,被水淹需要救援的车有80多辆,忙不过来,所以就想到派一辆车将王先生的车从水里先拉出来,当时已经将车调到了维修模式,我认为我们施救人员的操作没错,况且拉车的时候车主在车上坐着,是他同意让把车拉到没水的地方的。”王勇臣反驳说:“我没有同意你们往水更深的地方拉车啊!你们作为4S店,更应知道专业的施救方法。”
对于19万余元的清单,司伟表示:“主要是因为得更换电池,而汽车电池是比较贵的。这个清单只是初步列的,不是最后确定的单子,也可能用不了这么多费用。”不过一会儿司伟又说:“也许不用更换电池,刚才是我口误了!”
4S店工作人员与车主争论到最后,也没确定下来车该怎么修,谁该承担多少责任,修车下来到底需要多少费用。
职能部门:
4S店有一定的过错,如果达不成和解,建议走法律途径
8月28日下午,在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车技科科长张洁告诉记者:“当着车主王先生的面,我已经跟别克4S店的维修经理谈了话。经过资料查证,第一,作为开封金裕通别克汽车4S店施救人员应该具备专业的救援知识和设备,像王先生的电混车辆在抛锚的情况下是不能够在水里长距离拖行的,在这方面4S店是有过错的;第二,事情已经出来了,4S店不应该逃避责任,更不应该出现高价维修费;第三,4S店本身就是为车主服务的,在有分歧的情况下,应该查找自身原因,与客户沟通交流,达成共识解决问题,不能一味地推脱责任。我们作为职能部门会积极调解双方的分歧,但如果达不成和解,建议双方通过鉴定,走法律途径解决。”
在采访中,4S店的维修负责人表示,有王先生车辆求救时的电话录音,可以证明4S店无过错。但当记者提出能否听一下时,对方却拒绝提供。
王勇臣提供的维修清单显示,该车总计维修配件及项目达47项,总计配件费用193919元。此外,4S店维修清单上还没有显示维修工时的具体价格。
律师说法
救援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或损失加重4S店应担责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河南地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明确,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汽车4S店作为专业机构,有义务在救援当中使用专业的拖车设备。如果是4S店救援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或者加重车辆损失的,4S店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双方意见达不成一致,对于责任的认定,可以根据事实证据或通过专业人员鉴定来解决。”(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李国强)